• 从学校回家,小岛上又下起了一阵夹着冰雹的小雨。六月的冰雹雨在这个有着妖怪般天气的城市里并不算奇特,也并不是某个哀怨的妇女想昭示某段冤情,我只是觉得,这里的江河湖海里恐怕有着神经错乱的龙王,忽雨忽霁,那些包谷般大小的雹子砸在我头上,让我猛然想起,距离那个我成年的,明亮的夏天恍然间就已经五年。

    不论是国家还是某个人,都会为自己的成长制定一个计划。八五年是共和国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只是不知道我的出生是不是出乎它的计划。十八年后,我是六月高考的第一批受惠者,高考之后有着三个月的漫长假期。那时候,我爬到种满柑橘的小山丘顶上,俯览整个小城。那里有着我喜欢的女孩,我讨厌的高中,跑满了黄色的破烂面的的街道,但是对于理想而言,再小的城市也足以做个起点。

    高考成绩出来之后,我便启程去了省城,去了那所传说中全国最美丽的大学。张无忌的妈妈在死前说,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大学也是。每年的三月,在那个学校里,浪漫和春光的富足带来拥挤的人潮,一年年的,在我眼里最终演化成了一种群体性的病态。如今的大学和大学生之间总有一种独特而微妙的体位,在上与被上之间,在荒唐与倔强之间周旋。我忘不了在桂园四栋212那个黑不隆冬的窑洞里过的像蝙蝠一般的日子,忘不了在教四把占位那些课本丢到垃圾桶的痛快,我忘不了水院食堂那些混有节肢动物的白米稀饭,我甚至不会忘记宿舍窗外盛产毛毛虫的那棵高大的法国梧桐,和在树荫底下等待男朋友的提着半边大西瓜的姑娘。但那个城市在我看来依旧是个十足的婊子,即使有着我热爱和想念的热干面,煎豆皮和麻辣火锅,学校里还有我经常出现斗殴的篮球场和野鸳鸯遍布的情人坡。四年间我对她倾注了十分的感情,十分的憧憬,却换来一声声响亮的耳光。她眼角里还不屑的推卸着责任,她说,打你的,是生猛的青春,不是我。我开始并不明白,直到后来我听到厂长的公子谢小盟说,“城市是母体,我们是她子宫里的孩子”时,才恍然大悟。

    我知道青春不会如此待我,她纵然再苛刻,也只会在我的脸上种下几颗思念的红豆。草样的年华里,那一片片被猪啃过的草地,我固然不懂得如何珍惜,可在荷尔蒙和眼泪的滋润下它们依然会生长的茂密。我不得不承认这里面隐藏着不堪的矫情和颓废,这些都值得我去面壁。那些我离开的人,离开我的人,总有一日我搭乘着黑珍珠号,会站在世界的尽头呼唤你。青春草原的北方有片茂密的森林,伍佰在森林里唱着,真爱总是可以长久,为何你的眼神还有孤独时的落寞。我说,即使真爱也无法长久,但是相遇的人会再相遇。

    再然后,便是我抱着被海水泡烂的木头,漂到了这里。爱尔兰,这在很多人眼里就像一个彩绘的童话。他们朗诵着叶芝的诗歌,观赏着贝克特的舞台剧,寻访着王尔德的足迹。却不知道对于我,在这个岛上这样的孤独,就仿佛苏东坡在极北之地里放牧公羊,仿佛司马光自己掉进了大水缸。如果把我的心情和日渐发胖的我,放在比萨斜塔上同时自由落体,那么我的心情一定会率先着地。
    外面的雨终于停了。天气依然微凉,我还穿着毛衣。

    雨水往往是一剂勾起回忆的药引。温和暖胃,清新怡肺。人会经历一个又一个五年,再没心没肺,也永远都断不了回忆。在每一个五年,国家要做新的计划,我们要许新的心愿:

    让我身体健康,让我实现理想。
    让我懂得珍惜,懂得维系。
    让我心态平和,宠辱不惊。
    让我在最好的时间遇到最好的你。

    我骑着一只欢快的小毛驴,奔驰在青春的草原上。春末夏初里的莺飞草长,青色的蚱蜢们飞快的跃向远方。其实每一次回首而带来的转瞬即逝的伤感,只不过是心里又下了一场夹着冰雹的雨。


  •     也就是我的那把民谣吉他快要生出木耳的季节吧,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女孩。
      
      那个炎热的夏日午后,我知道了她不喜欢我的事实。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室友们光着膀子打魔兽,剑圣的砍材刀呼啸生风。吊扇忽忽的转着,中午的校园十分寂静。墙头那幅梵高的向日葵一遍遍的枯萎,叶子在我的心里凌乱了一地。江城的夏日,窗外夏蝉高叫,树木葱郁,学校的法国梧桐绿色的叶子上爬满了毛毛虫,弄的我心里也痒痒的。夏天在武汉是个很粗鲁的男人,像个流氓一样毛手毛脚,从来不安分寸。我想这就是我矫情的起源。
      
      凤太心急而求不到凰,鸳太丑而追不到鸯。这样的事情,本来在残酷的青春里应当司空见惯,这就像屠夫熟悉血腥,小姐熟悉色狼。我想起小时候手中无意中爆炸的氢气球,我通常会哭起来,意外的事实总会让人受到一点惊吓和不安,可依然很快的会好转。我常常对人说我是一个长情的人,无奈在那样的日子里那样的我遇到了那样的女孩,我哭不出来,憋在心里,直到后来那一年底印度洋底板块挪移,剧烈的海底地震引发的海啸淹没了我,和我的回忆。
      
      我相信这个世界有很多人都跟我一样矫情。特别是还身处校园里的广大文青。十七八岁到二十出头这段有点二百五的年纪,都喜欢像个怨妇一样咿咿呀呀,强大的怨念转化为文字,那些阳光明媚春情勃发的青春情事被说的气若游丝。
      
      那个时候有本名叫《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的青春期原生态矫情史诗,曾经是高中的我热衷的书籍之一,那时候班上美丽的男男女女,喜欢拿这本书当礼物送来赠去,男人们胡子都还没长到对称,女孩子们左右还不平衡,就开始左手右手暧昧的秋来波去。这本言情不像言情,色情不像色情的书,给我纯良的血液里注射进一种名叫忧伤的药剂,那种药剂让阳光在皮肤上有种灼痛,让月光晃的心思有点悸动。那本书后来成了我的梦魇,我至今有时候都可以梦到那本书里,那些名字无比美好却通常无比冷漠的女子和男孩,那些阴冷的描写让现在的我鸡皮疙瘩落了一地。明月如盘的夜里,他们就如蜕变的狼人一样撕咬着我的过去,那些伤口犹如绽开的玫瑰,像坦克的履印,是的,这就是最初的矫情。那个时候,我说我会在阳光里对你像熊猫一样微笑在夜里为你像猫头鹰一般的歌唱,我说如果有钱我会带你去西藏去尼泊尔去雅鲁藏布江如果没钱就去我的家乡吃点豆皮喝点肉沫汤。
      
      青春里的爱情是个活扣,矫情却是个死结。每次看我一两年前写的东西,胃里的酸水便开始涨潮。对于一个男孩来说,矫情是文字的绝症,犹如一鸿篇巨著,你批阅五载,增删十次,好不容易得到诺贝尔奖,却发现上一任是郭敬明;也犹如你天生丽质,倾国倾城,突破层层选拔荣获亚姐桂冠,谁料第二名却是芙蓉姐姐。所以我现在不怕人说我孬,就怕人偷偷指着脊梁说,你看他写的东西真他妈妖娆,那种打击是致命的,写的再好再萌动也不似男儿郎的咏叹,而像个女娇娥的呻吟——这个说好听点是学生腔,难听点就是阉党。回想那时我真是二的厉害,其实矫情再多它也不能成为青春的防腐剂,爱情的诺曼底。
      
      从来我就是个喜欢唱歌的男孩,一个歌声比身体轻盈的胖子。有女同学说我的声音像张信哲,我明明知道她不是在奉承我,而是因为她不喜欢张信哲。我还是面带感激的笑笑。那个时候我脸上粉刺还没挤干净,所以很少去酒吧KTV唱歌,在那样妖媚的声光色的气氛里我很紧张,我知道我的脸像战场,扛不住美女们如炬的目光。其实我的脸谱代表了青春里一个汗流浃背的真相——那些忧郁的绝望的唯美的青春,在荷尔蒙的攻势下是如此猥琐不堪。美少年美少女们的拉拉扯扯,终究是小说里电影中视觉系的纠缠。不矫情的青春,不过是几瓶啤酒,几部毛片和一架牢固的床。
      
      就这样简简单单的,多好。
      
      最近流行席慕容,于是特地摘抄《青春》一首,来抒发我遗留的点点矫柔生出的温情,让你知道,青春依然爱着你,如同仙人掌一样的拥抱着你: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麽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
      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
      含著泪 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是的,青春没有盗版,却依然是一本写得太仓促的书。
      在这样仓促的青春里,也许我们不可避免的成为矫情的人质,然而矫情,却终将为时间的俘虏。